问题 | 购房交定金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之规定:定金乃为在主合同的标的额以内事前约定由各方当事人将其一定数量之货币支付予另一方,作为对债务履行的一种担保措施。在此情况下,定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出主合同标额的百分之二十。若任何一方支付定金的行为构成违约,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之前所交付定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反之亦然,若守约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其应当向违约方支付相当于之前所收取定金两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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