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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入住出现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两份未被履行的合同而言,我们主张应遵循先订立合同之原则,即首先签署买卖合同的买方将先行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后完成买卖签约的买方则无法合法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是却拥有向卖方请求违约赔偿的法定权利。其次,针对诸多情形下,其中一方买方已经成功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种情况下,我们主张应秉持物权至高无上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尚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方而言,我们主张应坚持占有权的原则。最后,在一方已经完美履行合同义务之时,我们主张应坚持先履行方具有优先权利的原则。如果一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所履行的合同义务存在显著偏差时,应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相关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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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9: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