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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刚离婚买房有什幺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房地产分割纠纷主要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牵扯到承租公有房屋的分配问题。尽管承租人并未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然而他们却享有充分的使用权。在离婚阶段,其中一方可要求共享该房屋的使用权;2、家庭中的父母曾出资用于购买房屋,此时房屋的所属权就成为了争议点。若父母在男女双方经历婚姻生活之后才参与了房屋购置的事宜,那幺我们应该将这笔投资视作对男女双方的赠予,除非家庭中另有明确的规定。3、若房地产为一方在婚前购置所得,则应将此类房屋认定为该一方的私人财产。但若是在婚后购置的房产,而且在此期间房屋的市值有所上涨,伴随有共同偿还贷款部分,除去家庭中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之外,上述各方面的价值都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对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而言,无论此部分贷款是由某一方以其自身的薪资来支付,抑或是来自两人薪资的汇总支付,我们都应该同等地认为它属于夫妻双方所有的权益。当然,假设一方能够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贷款资金并非来自于夫妻共同收入,那幺这部分偿还的费用就不能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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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22: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