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的土地纠纷怎幺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及土地纠纷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面临之典型法律问题,其解决之道包括了:友好协商、调解处理、仲裁审理以及司法诉讼等环节。首先,作为争议双方,应当尽量通过相互间的协商加以妥善化解。若经过充分沟通后依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选择进入调解或仲裁程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经过仲裁定分止争之后,如有任一方对此结果感到不满,皆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之诉求。在以司法途径解决此案之时,法庭亦会依据所掌握的真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争议予以裁断裁决。对于因房屋质量瑕疵严重影响到业主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居住环境与生活品质者而言,他们有权请求解除购销合同,同时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这就意味着,只要房屋出现了严重质量缺陷,购房者便拥有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寻求赔偿的权利。当房屋交付使用之后发现质量问题,且此问题发生在产品的保修期间之内时,出卖方理应承担起修复职责;若出卖方拒不履行修理义务,或是在合理期限范围内故意拖延修理工作的进行,那幺房屋的购买者就具备自己动手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权利。对于那些既存在质量问题又处于保修期内的物业,开发商显然应负起修复之责。若是开发商拒绝修复,抑或是在合理期限内消极怠工,那购房者同样可以选择自行或者委派第三方进行修理工作,并且保留向开发商追索赔偿费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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