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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贷款还要还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即使开发商违约导致用户必须办理退房手续,银行所发放的住房贷款仍然属于按期偿还的范畴。购房者仍然需要按照原先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来支付每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此可见,房子变成烂尾楼这一情况,并非直接影响到购房者向银行支付房贷月供的义务,因此不应被视为与还贷无法继续相提并论。为了维护自己的良好信誉记录,购房者应当尽力确保按时履行对银行的债务手续。其次,关于“烂尾建筑”这一概念,我们可以将其界定为已经开工,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资金短缺、产权纠纷以及工程质量缺陷等等)而被迫中断施工,最终没能得以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建筑物,例如楼宇、桥梁、道路或者塔等等)。换句话说,所谓的烂尾楼就是那些属于烂尾建筑中的各类楼宇。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涉及的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对于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涉及的住房贷款提供服务,两者之间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购买房屋之时,就已经约定了房屋质量标准及要求;同样地,在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双方也都有各自的合同义务。由此可见,购房者不得因房屋质量问题而拒绝继续履行房贷还款义务,否则将会面临对银行构成违约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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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