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有问题我该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交付给人民法院一份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在特殊情况下书写起诉状可能存在困难,此时当事人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法院会将其内容记录在案,并通报给诉讼另一方当事人。
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具体规范,起诉状中应当详细记载以下各项事项:首先是原告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族别、职业、工作单位所在地以及居住场所、联系方式等;其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注明其名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其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然后需要说明的是被告的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居住地点等,同样也需要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等进行详尽描述;紧接着应该陈述清楚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所根据的实际情况与原因,并列举出支持该主张的证据与这些证据的来源处、提供证据的证人的个人资料和家庭住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方式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