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此类事宜,需依据具体事实状况进行判断并妥善处理。通常而言,在买方与卖方成功签署购房合同时,如无特殊环境和理由,购房者是不得随意要求退回所购房屋的。购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过预售登记备案,然而房屋尚未实际交付使用之情形下,若有任何一方欲退出交易,首先应与另一方进行充分沟通,尝试了解彼此的立场以及寻求共同解决方案。一旦双方达成共识,即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随后需签署正式的退房协议。若买卖双方中的某一方存在违约行为,且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依法向对方发送通知函。届时,该合同将自通知送达至对方之时起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