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经济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产证所引发的争议问题,相关当事人可采取如下之途径以妥善解决:(1)、首先考虑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在此过程中,各利益攸关方需在公平、公正、相互尊重及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表现出互谅互让的诚意,以期达成共识及签署和解协议,进而有效地解决争论。(2)、其次,仲裁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当争议发生时,各方应首先查看纠纷前或后是否已就该争议签订了相应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若有则可据此直接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待仲裁机构依法进行全面深入的审理之后,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书,同时通过各方遵守裁决并自觉执行或者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从而实现争端的最终解决。(3)、最后,诉讼也是备受当今社会推崇和认可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其核心在于,争议各方其中一方可依照法律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裁定书,通常情况下,此种方式需等待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方可实现争端的实质性解决。
此外,如果权益人、利害关系人对于不动产登记簿中所记载的相关事项持有异议,他们有权要求更正登记。然而,当不动产登记簿内所记载的权益人为拒绝更正的一方时,利害关系人仍保留向有关部门申请异议登记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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