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买卖契约在符合本法规定且手续齐备后依法设立,直至其所指向的实体房产尚未完成法定过户行为前,整份契约仍然享有法律效益。对于不动产权的设立、调整、转卖以及最终的消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注册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薄上的那一刻起便开始生效。然而,房产是否已进行过户手续,这一点并不会对这份买卖契约的右法律地位产生任何影响。法律法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以下三个必备条件来确保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首先,行为当事人必须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他们的主观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并具备可信度;最后,该行为也须必须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伦理准则,无需触碰公序良俗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