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有质量问题怎么收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具体的赔偿措施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情况:首先,当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标准并且无法交付使用时,或在房屋交付后,其主体结构经过检验被证实仍未达标时,买方有权提出终止交易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其次,当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正常居家使用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时,购买方可依法主张终止交易协议并请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最后,如果交付的房屋存有质量缺陷,而在保修期限内,卖方应独自承担修复责任;如卖方拒绝实施修复工作或是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及时完成修复任务,则购买方可以自行决定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工作。由此引发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导致的额外损失将全部由卖家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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