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如何退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买人欲申请退房,则需经由买卖双方共同达成协议、法院裁决或仲裁裁决以解除合同、撤消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最终完成退房事宜,其具体流程如下所示:第一项,购买人应向开发商发送书面退房通知书,具体方式如通过邮寄挂号信件、传送传真文件或拨打/接收电话等。第二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开发商需悉数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全权处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所有事务。第三项,开发商应在收到购房者书面退房通知书后,立即归还购房者全额购房款项,同时妥善处理与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关于偿还剩余债务的各项手续。
首先,如购买人满足合同中所规定的退房条件,建议先行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如此既能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亦有助于维护双方和谐关系。其次,如因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且双方在合同中早有明确规定违约金,则开发商须依照约定金额进行赔偿。最后,即使买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诉诸法律,购买人仍有权同时请求开发商支付相应之违约金及应付的各类税费,其中包括首付款、按揭月供利息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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