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只有预售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经由双方协商无误后,在协议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时,即被视为正式成立并生效。于此同时,依法订立并具备法律约束力之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即刻具有效力。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进行审批、登记等程序以赋予合同效力者,则应遵循该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然而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预售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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