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一房二卖法院如何判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的现象表现为卖方在同一个特定物业上,按照时间顺序或者同步签下两个商品房销售合同,把一套房产售予两位不同的购楼人士。针对这一情况,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卖出房产的卖方有义务向所有没有合法获得该房产所有权的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需据此支付相应的民事赔偿款项;如果他的行为导致的经济影响达到一定规模且构成了欺诈犯罪,根据法律规定,他还应当积极面对刑事责任承担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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