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包括什么内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的物权体系涵盖了所有权及其他两种重要的物权类型,即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因此,在处理关于房屋产权的纷争时,我们往往会涉及到三种不同类型的争议,分别为有关所有权的争议、用益物权的争议以及担保物权的争议。
对于物权这个概念来说,它所指向的乃是个人对特定物品所拥有的所有权利与权益。而对于物权的客体——也就是物权的标的物,则既可以是动产,亦可以是不动产。房屋无疑是属于这两大种类中的不动产一员,因此房屋产权纠纷常常频发不衰,这其中涉及到很多产权方面的争议。若这些争议无法通过传统的协商途径得以解决的话,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公正裁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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