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购房合同违约归哪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发生的纷争并不罕见,然而许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应寻求何种机构以求得公正的判决和圆满的解决方案。针对这个问题,本文将详细探讨在购买房产时受到的纠纷该向何处的部门寻求帮助。根据现行法律条款,关于房产购买方面的民事纠纷例如业主与开发商或房产中介之间的争议,通常由所在地的区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当涉及到合同纠纷时,特别是牵涉到房地产交易的协议纠纷,这便构成了人民法院特殊的管辖权范畴。明确争议类型及相关管辖部门的归属至关重要。需要注意的是,除民诉法另行作出规定外,基层法院享有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力。因此,对于涉及公民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的这类普通民事纠纷,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在此基础上,如果某位公民因为房产购买问题提出民事诉讼,那么依据法律条款,应该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其常居地点并不一致,则应由其常居地的人民法院处理。需要强调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能简单套用一般的管辖标准,应遵循人民法院针对此类问题独有的专属管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