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时付的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出卖方拒绝归还定金钱款时,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是与出卖人进行诚挚沟通,协商找到适切的解决办法; 其次,可以求助于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调解组织,请求他们从中协调,以期达成合理的解决之道; 此外,如果仍然无法得到满意的回应,可考虑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电话12315进行申诉,由相关部门给予公正的裁决; 最后也是救济程度最严重的手段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确实是由于买卖双方就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存在分歧,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任何一方均不会被视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此时出卖人应当将已收取的定金悉数返还给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购买者个人原因决定退出交易,那么其作为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是没有权利索回已经支付的定金的。但是,若房子出售方出于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完成交易,那么收受定金的出卖人身负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对于以上情形的判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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