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住宅具有品质瑕疵的情况下,购买者可根据初始的购房协议,依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来对比房屋所呈现出的品质缺陷,明确其责任担当者,并敦促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若该房子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不达标的问题而无法交付给使用者,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验证,房子的主体结构质量依然未能通过检验,购买者则有权选择取消购买房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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