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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装修合同日期内未交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室内装饰施工过程中,若装修工程师逾期超过事前协商规定之期限未交付工程,业主有权向其提出违约索赔。倘若经过充分催告而装修工程师仍无法及时完成工程并交付之,业主有权解除本装饰施工合同,并要求装修工程师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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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1: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