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能要求退房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则依据合同约定,您享有退房权利。当合同所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期后,您应当向开发商发出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书。若在此后的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您便有权利行使退房权。作为开发商,他们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您已经支付的房款及其应得的活期利息,并且对于合同中如已签定违约金条款的,也必须依照该条款进行赔偿。若是开发商与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及相关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时,业主将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解除合约,实现退房并收回购房款项;而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那么作为业主,您需要采用书面方式向开发商发送催告函。若在三个月之后,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那么业主便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实现退房并追讨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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