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装房因质量问题延迟交房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整改期限超出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便可视为延迟交房。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发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同时,对于因整改而导致的延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索赔;倘若该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者虽经修复但仍然影响消费者日常居住和使用的,消费者则有权利选择终止房屋买卖,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将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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