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认筹金是否可以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房屋认筹是否可退的问题,我们可以明确,认筹金并非定金的性质。在尚未签署相关文书且认筹程序亦未产生实质约束力的情况下,认筹协议并不具备法定效力。在实际购房过程中,认筹金实质上是购房者支付给开发商作为表达购房意愿的诚意保证金。因此,只要您在认筹时,与开发商达成了明确的协议,约定若无法选购到满意的房屋,则后续开发商应无条件全额退还该笔认筹金。由此可见,认筹金是完全符合退还条件的。然而,尽管认筹金具有可退性,但您仍需审慎对待订购及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环节,避免可能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条款存在。值得注意的是,认筹活动实际上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相应"预售许可证"前所采取的违法营销手段,已被国家相关部门明文禁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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