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付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主张退还已经支付予房地产开发商的购房定金时,应力求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在以下五种具体情况下,购买房产的定金能够得到退还的有力支持:首先,若开发商在签订认购意向书后的规定期限内,将已经选定的购买物业转售给其他第三方,同时导致最终未能正式签署相关合约,那么开发商需要以两倍金额的方式对您所付的定金予以赔偿;其次,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证件,或者因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以致合同无效,这时开发商应该全额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并且承担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再次,倘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一致,但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无法成功签署正式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并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也应该全额返还您所支付的定金;接着,若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及户型等重要条款并无详细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在此前提下,双方对于这些内容仍无法达到一致共识,并导致正式合同签订失败,此时开发商仍然有义务全额返还您的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如期订立并非出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责任所致,这便是所谓的"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应该将定金悉数退还给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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