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付了定金房子不想要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认支付定金之后决定放弃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定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事态的具体情境有下列两种可能:(1)倘若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共识,解除已经签署的合同,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无条件地退还所收订金;(2)然而若收取定金者执意续约,但实际交付订金的一方却不愿履行购买义务的,这将视为违反已生效的合同,此时收取订金的一方可选择不予归还定金或者是向对方索求违约金后再行偿还所收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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