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宿问题,需要依据房屋在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的完成情况进行判断。若房屋的首次购买方尚未与出卖方共同完成不动产物权证书的登记手续,仅签署了相关房屋交易协议,但后一位买家已先行完成了该房产的不动产产权登记程序的话,那么相应的房屋所有权理应授予后者。然而,倘若前一位买家已经成功地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工作,而出卖方却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将同一套房产出售予另一位买家的行为,则可被视为无权处置的违法行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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