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下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将可获得免除房屋税之权:由政府主导部门负担经济支持的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及幼儿园; 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身使用的房产; 个人所有且不具营业目的的房产; 以宗教寺庙、公园、著名景点、国家机关、民众团体及军队为主要使用者的房产。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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