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房屋灭失后,能否确认其物权归属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产一旦失去,其物权也随之消失,这样自然就无法再进行物权的确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建造或拆除房屋这类合法的事实行为能够依法设立或者消灭物权,自该行为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百三十四条则明文指出,由于物权的归属以及内含内容引发争议的情况下,相关利害关系人都有权提起诉讼以确定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6 19: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