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居住证续签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居住证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时,其使用功能将自动予以中止。
然而,居住证持有人若是能够于使用功能中止日期起的30日内成功补办完签注手续的话,则该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可再次得以恢复。 当您的居住证还剩下两个月即即将到期之际,我们建议您尽早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续签作业。 一旦超出了有效期限,那么相应的居住证将会失效; 如果是被“冻结”两年以上的居住证,那么您可能需要进行重新办理。 请注意,在收到您的签注申请之后,各相关部门会立即展开核实工作。 他们会在自收到待核实信息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向公安机关反馈最终的核实结果。 如果核实情况顺利通过,公安机关将会立刻为您的居住证进行签注操作。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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