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产五证一书指的是哪些证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法规条例,对于开发商未能获取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与购买者签订的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约。
然而,如果在诉讼提起之前该开发商能够依法取得相应的预售许可证明,则此类预售合同有可能被界定为有效合同。 此外,我国法律还对商品房预售设定了必要的条件。 首先,开发商需已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其次,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 最后,开发商需要保证按所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明确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当开发商提出预售许可申请时,他们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及其相关资料: 第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第二,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第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第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第五,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详细说明; 第六,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中应明确预售商品房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关键信息,同时还须附上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