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二次供水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次供水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关于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其所有权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范畴。为保证自来水安全稳定地运送到每个住户家中,对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工作,并将其移交至供水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2、即使涉及到二次供水环节,物业公司亦无权擅自给予住户停水处理,当用户未按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用时,应选择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不得以停水手段强制要求业主缴费。 3、二次供水收费标准依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制定,通常情况下不另加收二次供水费用。用户所缴纳的水费中已包含二次供水相关成本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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