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水主管道漏水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该问题,必须依据实际状况做出相应解决措施。
详情如下: 首先,若现状为由人类行为产生的下水主管道破损引发的漏水现象,则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自己动手实施修复工作; 其次,如果我们发现漏水现象是因为楼上用户的过错所引起的,那么应该让楼上用户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我们确定这是由于大自然因素导致的下水管道损坏,并且该下水主管道仍处于质量保证期限内,那么此时你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审批申请,要求他们对下水主管道的损坏进行修缮。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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