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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搬迁户的房子是可以永久居住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并非如此,事实上,它们的使用权期限与商品房相同。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及法律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而非住宅用地(如交易、娱乐等用途)其使用年限相较之下略短,只需40年,至于混合或特殊类别用地则为50年。其次,对于安置房来说,一般情况下由政府根据土地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旨在造福民众。只要在拆迁后已居住满五年以上者,便可依法申请领取房产证,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此之后,其使用权期限则将改为70年,届时便可作为普通商品进行合法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国有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居住用地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一般拆迁分的房子也就是安置房,在依法办理了房产证并补缴土地出让金之后就是70年产权,也和商品房一样可以正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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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9: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