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产权的规定:
房屋产权是权利人对房屋拥有的权利,其设立、变更、转让等,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发生效力; 房屋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其记载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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