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春办理暂住证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的证件如下:
一、申办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领人年龄为18周岁至49周岁的,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婚育状况证明; 三、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入住证明等。
法律依据:
《长春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暂住人口是指除寄住人口以外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本市暂住和本市跨县(市)、区以及乡镇暂住三日以上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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