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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登记是怎样的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屋登记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的行为。
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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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