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查封房产是法院对房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即通过限制房产的交易来防止房产所有人转移房产所有权。
对于房产的查封期限,通常效力是三年,到期后还可以进行续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到期前可续行查封;
如果没有办理续行查封手续的,则三年期满后,该查封裁定即失去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