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这样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七百一十六条明文规定,租赁方如已得到出租方的许可,便可将所租赁的财产转租予他人。
然而,倘若租赁方未经出租方首肯而擅自转租,那么出租方有权撤销此项租赁协议。 针对这个情况,第七百一十八条做出详尽阐述,即出租方一旦得知或应当知晓到租赁方有转租行为,但却在六个月期限内并没有对此提出反对意见的话,那么就自动被理解为出租方已经默许了该转租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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