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签的租房合同未入住能否解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双方间并未对租赁期限事宜作出明确约定的话,这便意味着此种租赁关系属于不定期性质。
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可根据具体需要随时解除租约。 然而,若是合同中已经详细约定了租赁期限,那么承租方面临再度租赁时便属违反既定协议之行为,因此应对其违约责任加以负责。 若双方于这份协议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的,则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该款; 但要是未对此类条款进行规定,这时承租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将以其给出租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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