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凭租房协议抵扣个税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无论房屋租赁协议以何种方式订立并达成合意,只要其内容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都有权享受专项扣除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作为租赁房屋的租户们,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向房东索要租金发票以便于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抵扣事务。这也意味着,房东在向租户收取租金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税法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去购买相应的发票,并依法缴纳相应的税费。即使租户没有明确提出要求房东开具租金发票的需求,房东在制定租金价格时也必须考虑到可能需要开具发票的情况,从而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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