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房屋受损导致无法正常营业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维护费用的分摊问题,若其源头为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是对房屋架构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变,那么应由房主全权负责所有的维修成本和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是由于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而引发的损坏现象,承租人则须为所有的维修代价以及潜在的经济失控负起全面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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