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签约合同生效一天不想住了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承租者有权选择是否解除租房协议,然而这并非毫无条件。
根据合约条款的规定,若承租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将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承租者与出租者签署的合同具备了法律效力后,此份文件便对双方都产生了法律约束力,他们需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若是承租者因故不再愿意租住所选房屋,他/她应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倘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直接解除合同; 如若协商未能取得共识,则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但在此过程中,承租者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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