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半年说要出差几个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若租房合同尚未终止,则承租方往往无法收回所支付的押金。
但如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已明文约定,若承租方能够提前预先通知出租方决定不再续租,则并不视为违约行为,同时承租方亦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向出租方通告并告诉他们不再继续租用该出租方的物业,在此种情况下,出租方应该将押金退还给承租方。 然而,若出租方未能及时归还押金,承租方可以向所在辖区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仲裁庭乃至法院等合法机构提出投诉申请。 值得强调的是,押金其实质是代替抵押的一笔预付款项,待到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出租方理应对承租方归还押金。 倘若出租方未能归还押金,这实际上代表着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桩民事纠纷,承租方可选择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 特别要注意的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损时,受害方应当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若物权遭到了侵犯,权利人同样可以选择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途径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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