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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公积金已贷款还可以取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自然是可以的。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住宅公积金是允许进行提现操作的:
1.为购置、修建、翻新或大型维修个人自用居住房屋;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的人士;
3.因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不得不与所在工作单位中止劳务合同的人士;
4.出国移居他乡生活定居者;
5.按时归还购屋时所承担的银行贷款及利息的人士;
6.当房租费用超过家庭经济收入所约定比例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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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2: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