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申请公租房可以整家人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公共租赁房主要是向符合相关标准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相应保障性居所。
在进行公租房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主体可以为家庭成员组合形式,包含父母、子女等在内的亲属也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其中。 若已成功获得公租房资格,合乎条件的申请者依然可以调整申请信息,将亲属加入作为共同申请人之列。 然而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赁房仅能由申请人以及经其许可的共同居住人员使用,不得擅自出租或者转借给他人使用。 如若发现有申请人实际不在该房屋内居住,反而将其转交予其他人士居住的情况,可能会被判定为违规行为,从而面临公租房被回收并受到罚款等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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