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跟户口其他人有关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要非户主要员的户籍未予迁移至其他地域,那么对继续使用廉租住房而言便无任何不利影响。
由于廉租住房保障金的发起者应为家庭户主,他应在户籍所在地区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详尽的书面申请材料。 因此,只要户主未将其户籍迁移出去,则廉租住房的申请和使用权便能得以维持和延续。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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