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不能在押金扣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违约金情况下,租住房屋时所交付的租房押金不应与违约金等同视之。
所谓押金,实际上是承租人提前向出租方预先支付的款项,如果承租方严格遵守了租赁协议且未出现任何违约行为,那么当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出租方应全额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然而,若承租方违反合约条款并发生违约行为,其必须依据无形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而此笔违约金可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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