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有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作出明确购买的表示。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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