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买安置房能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依据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员工是可以申请提取其在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额度的:
首先,为了购买、建设、改造或维修自己居住房屋而需要资金支持时; 次之,当员工达到法定年龄且决定退出职场生涯时; 再者,当某位员工完全失去工作能力并且和他/她的雇佣方解除劳动关系之际; 以及当员工因移居而出境定居之时; 更甚者,当员工需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 (三)、 (四)项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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