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直接转首付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好,我们的法律专家在此明确告知您,购买房产所支付的定金并无法充当首付款项。
然而,定金确实可被计入首付款总额内。 举例来说,首付款需交纳20万元。 假设当事人已预先支付了2万元定金,那么,在交付首付款之时,仅须再多支付18万元便能达成要求。 关于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有明文规定,即若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定金应抵扣为相应的价款或予以退还。 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行为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反之,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行为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 定金的具体金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但需注意的是,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并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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