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购房人在哪些情况下可退掉房子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房产后可能出现的需要退换情况,以下将为您提及几种常见的情形:
首先是延迟交付房屋,当开发商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交房工作,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时间,那么购房者便有权请求开发商终止购房协议,要求退还预付款或支付房款所产生的利息,同时也有权利索取原本已支付的定金的两倍赔偿;
其次是未获得产权证书,这通常因开发方未能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导致,因此,如符合以上条件,就能申请退房流程;
再者是物业公司缺失相应证件,这意味着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由此签署的购房合同很可能失效;
另外是实际房屋面积与合约规定的暂计面积之差占比大于等于3%,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提出退还房屋并追讨赔偿损失的利息;
最后是房屋主体出现质量问题,如地基沉降高度超过允许范围,混凝土结构出现形变现象,或者砖石结构强度不足等质量缺陷,由权威检验部门核验证实为不合格产品,此时购房者同样享有退房权力。
至于开发企业未征得购房者同意私自更改房屋设计的行为,也被列入可以退房的法定理由之内。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5: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