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如何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私自购置的小产权房交易合同时常被判定为无效。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的住宅。 其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如下所示: 首先,其中一方面利用欺骗、威吓等不当手段达成租约,从而损害到国家权益; 其次,两个声誉不好的方面私下勾结,从而损及国家、集体甚至第三者的利益; 再次,通过合法的外衣伪装掩盖瞒天过海的真实意图; 然后,这个过程中不仅伤害了社会共有的利益,而且还违规地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权益; 最后,这种交易方式直接违反了国内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由于小产权房缺乏合法的所有权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具体章则,农村的住宅用地是隶属于集体所有。 居住在这里的村民对于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而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买卖行为却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换句话说,他们无法完成从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书、契税证等程序。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 小产权房是不能够向并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方进行转让或销售的。 基于此因,涉及小产权房的交易合同都因为明显违逆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而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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